(本文作者:沈雅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广电已形成新的三大收入增长点。
近日,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发布,其中展现了行业发展的基本面。
本文梳理了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共3年的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相关数据内容,从广播电视内容制播和行业收入两个方面,理清广电行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从收入结构来看,广电行业内部正在进行深刻变化调整
近年来,随着媒体融合和智慧广电战略的稳步实施,广电行业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持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首次突破万亿,数额达11488.81亿元。
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6.62%、13.66%、24.68%,保持平稳上升态势。
从收入结构来看,广电行业内部正在进行深刻变化调整。具体表现在:
一、2020年起,网络视听收入首次超过广告收入成为广电行业收入第一大来源。
二、广电行业实际创收收入的前三大板块依次是网络视听收入、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网络收入,2021年占实际创收收入比重分别达37.16%、31.83%、7.59%,三项收入合计占实际创收收入比重的76.59%。
三、有线电视网络收入、电视购物频道收入、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呈现波动下滑,IPTV平台分成收入、OTT集成服务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广播电视行业三大收入增长点
通过深入分析各收入板块的数据指标,我们发现,广播电视行业已经形成了新的三大收入增长点。
一是新媒体广告收入。
2021年,广告收入3079.42亿元,同比增长58.73%。
其中,新媒体广告收入2001.46亿元,同比增长124.89%,传统广播电视广告收入786.46亿元,同比下降0.40%。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通过竞价排名、报刊广告、楼宇广告、户外广告、品牌推广等取得的其他广告收入291.50亿元,同比增长11.89%。
新媒体广告收入已经成为广告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高达64.99%,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二是网络视听收入。
2021年,持证及备案机构网络视听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达3594.65亿元,同比增长22.10%。
其中:用户付费、节目版权等服务收入大幅增长,达974.05亿元,同比增长17.24%;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其他收入增长迅速,达2620.60亿元,同比增长24.02%。
从近3年数据来看,网络视听平台用户增长红利见顶,网络视听收入增幅放缓,平台进入战略调整期。
2019年至2021年,网络视听收入的年增长率分别为111.31%、69.37%、22.10%,其中,用户付费、节目版权等服务收入年增长率分别为172.07%、36.36%、17.24%,短视频、电商直播等其他收入3年增长率分别为88.58%、87.18%、24.02%。
三是广播电视机构智慧广电及融合发展业务收入。
2021年广播电视机构智慧广电及融合发展业务收入达1085.70亿元,同比增长21.47%。
其主要收入构成包括:广播电视机构新媒体广告收入276.71亿元,同比增长35.01%;有线电视网络宽带、集团客户等增值业务收入246.97亿元,同比增长4.48%;IPTV平台分成收入161.76亿元,同比增长19.09%;OTT集成服务业务收入78.02亿元,同比增长9.73%;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收入322.24亿元,同比增长31.24%。
从近3年数据来看,广播电视机构智慧广电及融合发展业务收入各分项收入均始终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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