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省广电局向首批16个县级广播电视台颁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
福建省广电局为辖区内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核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强化对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定位、机构和频道频率设置、发展方向、监测监管和保障措施等,有利于推进县级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属地监管职责,确保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建设管理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根据广电总局通知要求,具备条件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今年可向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名称分别为“综合广播”“综合频道”。截至目前,经县级播出机构申请,县级、市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广电局已批准向漳浦县等16个县级广播电视台颁发了《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同意上述播出机构分别设立一套“综合广播”和一套“综合频道”。
下一阶段,福建省广电局将做好其余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行政审批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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