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电总局网络司就各牌照商强化播控监管职能,完善备案上报沟通机制,确保互联网电视健康有序、合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网络司司长魏党军出席。
针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电视产业,网络司要求各牌照方各尽其责,加强对于APP合作、应用商店、内容管理及牌照授权等方面的自查,尽快弥补监管漏洞。
广电总局网络司要求强化备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和第三方所合作推出的电视应用及应用商店情况,应及时报总局网络司备案。
2、各牌照方所申请的互联网电视终端序列号的使用情况,应及时报总局网络司备案。
3、各牌照方要加强对于互联网电视EPG的管理,对于所播控管理的EPG版本,要求及时报总局网络司备案。
4、对于各牌照方将播控牌照授权给合资公司或下属公司使用的行为,要求牌照方及时向总局网络司备案。
5、各牌照方每半年应将各自的互联网电视发展情况上报总局网络司。
七大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均出席本次会议。
就在昨天,广电总局发布了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公报显示,互联网电视(OTT)用户8.21亿户,其用户数几乎是有线数字电视电视(2.07亿户)加IPTV(2.74亿)的两倍。
OTT牌照商一直以来都是OTTTV行业的核心,正不断构建内容生态,并贯彻执行传播主流媒体的责任,在内容、渠道与终端的合作上,一直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出现在一线。最终如何结合优质的内容,基于公网的传输,营造互联网的开放生态,把握终端的呈现能力等也将成为未来OTT牌照商争夺未来主流媒体生态的重要关键。
而在7月10-11日即将召开的2020年亚太OTT/IPTV大会上,旨在进一步推动大屏行业,直面5G变革,在疫情之下,加快大屏数字化进程,共同探索电视大屏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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