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月13日,中宣部等印发2020年第4号文件,对全国广电一网的整合与组建方案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广电“全国一网”蓄势待发。
2月13日,中宣部等印发2020年第4号文件,对全国广电一网的整合与组建方案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广电“全国一网”蓄势待发。方案提出:
01基本原则
行政推动,市场运作。统一部署,分类进行。统筹兼顾,积极实施。利用行政推动力,以市场化形式,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02组建方式
成立新的公司:中国广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战略投资者共同参与组建,形成中国广电主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全国一网”股份公司。
03主要股东
1)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以拥有的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的公司股权、已投资省网公司股权、其他有关股权资产及现金等出资,按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出资额。
2)非上市省网公司参加整合,以相关股东持有或合计持有的省网公司51%的股权出资,并根据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出资额,占有相应持股比例。49%还保留在省网,使得该省网成为股份公司在当地的控股子公司
3)已经上市的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转化为在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的出资,使得股份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还需要得到证监会的批复和许可)
4)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出资,除引入国有大型企业外,股份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还将引入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根据具体持股比例确定出资额。
04管理层股份公司书记兼董事长,包括总经理,由中国广电提名并担任
05二级管理股份公司为集团总部,下辖有省区市子公司,各省网一律更名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XX省(区、市)公司”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宣发[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税务局、广播电视局、证监局:
现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的融合发展,开创我国广电事业发展新局面,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助力网络强国建设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聚焦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5G建设和发展为契机, 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和标准制定,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和互联互通,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建设兼具宣传文化和综合信息服务特色的可管可控、安全可靠的新型智慧融合网络,强化有线电视网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1.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利用行政推动力,以市场化形式,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电)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以下简称省网公司)、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统一部署,分类进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要求,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在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支持下,根据各省网公司的实际情况,区分企业和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等,制定具体整合方案。
3.统筹兼顾,积极实施。进一步统一思想,自觉服从大局,把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融合发展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紧迫任务加快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等基本文化权益,兼顾地方诉求和利益。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战略投资者共同参与组建,形成中国广电主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全国一网”股份公司。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5G网络并赋能有线电视网络,完成以全国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的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促进有线电视网络转型升级,实现全国一网与5G的融合发展,建成统一运营的管理体系,在提升规模效益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强有线电视网络的产品和服务供 给能力,提高有线电视网络的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实现全国一网
中国广电携5G牌照等资质、频率等资源进入股份公司,以相关股权、现金等资产出资,各省网公司原则上釆用认缴方式携网入股,战略投资者采用现金出资。在统一安排下,协同推进各省的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升级、广电5G网络 建设和业务运营,再按照评估后的相关股权资产确权出资。
(二)建立统一运营管理体系
股份公司组建后,原各省网公司成为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和广电5G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体系,发挥规模化、集约化和固移融合化优势。
(三)实施网络改造升级
借助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并完成全国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加快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步伐,加速完成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的改造升级,显著提升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大幅提高城乡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广播电视固移融合的人人通、终端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建成一张可管、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网。
(四)加快广电5G发展步伐
以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为契机,以市场和业务为导向,加快研究确定广电5G网络建设的协同推进技术路线、有线与广电5G协同发展、经营管理体制融合发展方案。积极推进广电5G融合应用和创新发展,聚焦政用、民用、商用领域,为社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为社会各行业赋能。推动广电5G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支撑服务数字中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五)推进有线、无线、卫星协同发展
协调有线、无线、卫星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整体实力。加强三者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结合广电5G建设和发展,在统一规划下,因地制宜制定新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和运营方案,实现三者有序协调发展,建成适应新时代互联互通、跨网、跨屏、跨终端的多 功能国家数字文化传播网,牢牢占领宣传思想文化主阵地。
(六)构建三网融合全业务体系
积极打造三网融合全业务体系,增强有线电视网络服务能力,全面参与三网融合市场竞争。积极整合集成国家各类宣传文化资源和优秀节目资源,打造内容为王的创新业务;持续优化与三大运营商等互联网骨干单位的互联互通;通过共建共享加快构建广电5G移动通讯网络和业务体系,创新广播电视服务业态,扩展广播电视覆盖和服务领域,强化广电业务和电信业务的融合发展,提高多渠道传播的舆论和文 化影响力。
(七)实施“智慧广电”战略
依托有线、无线、卫星的融合网络,利用5G移动互联网、智能操作系统等新技术搭载多元化应用,全面实施“智慧广电”战略,实现智能化生产运营、分发传播,形成无处不在、无缝切换、可管可控的全流程数字网络。开发适应数字生活需要的智慧产品,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视听体验和消费服务,由单一收视服务向多元化综合信息服务拓展,由大屏向多屏、跨屏服务演进。结合广电5G发展规划,为用户提供超高清(4K/8K)、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物联网等新业务新业态,多层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实现多渠道、多业务、全覆盖的发展模式, 发挥规模化效应和5G技术优势,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八)提升服务人民群众能力
通过“全国一网”的规模化整合,结合广电5G网络建设改造升级,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增强有线电视网络的产品供给、优质服务能力。树立用户至上理念,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机制和体系,围绕服务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社会等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乡村文化和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开辟新空间、开发新市场,为城乡用户提供更优节目、更多选择和更佳体验,让网络整合发展红利 更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共享。
(九)确保有线电视网络安全
始终把正确政治导向和安全播出作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行的生命线。严格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压紧压实股份公司安全播出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安全的安全播出管理体系。完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和高效协同协作的工作机制,把安全播出贯穿有线电视网络全体系、全流程。提升安全播出技术支撑,强化分布独立式网络架构,有线网与电信网、互联网既在物理上互联互通,又在逻辑上隔离可独立运行,打造从内容源头到用户家庭自主可控、可管理可溯源的安全网络,确保在任何极端情况下,有线电视网络都不会出现全局性风险,都能够安全播出和传输。
三、股份公司总体安排
(一)公司性质
股份公司是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发展、确保党和政府声音传向千家万户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主阵地,是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行业的国家重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商,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数字生活的综合文化信息服务商,是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求设立的股份制中央大型文化企业。
(二)公司宗旨
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和网络安全。优化网络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网络技术进步,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升级,实现集约化发展,统筹有线、无线、卫星协调发展,形成一个多功能的国家数字文化传播网,建设一个兼具宣传文化和信息服务特色的新型网络,建设现代传播体 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宣传文化阵地,努力使有线电视网络和广电5G网络成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基础设施,成为推动数字经济的骨干力量。
(三)主营业务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 各类文化资源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集成、加工、分发、传输;付费广播电视频道、音视频点播等服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宽带电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拍摄、制作、发行;境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安装和商业运营;第一类基础电信的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智慧广电、物联网、智慧社区及智慧家居服务业务等(具体业务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内容、行政机关许可的项目为准)。
(四)管理架构
股份公司成立党委,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管理层。股份公司由中国广电主导。同时为充分发挥各省(区、市)积极性以及推动技术升级和市场拓展,股份公司设立技术委员会和市场运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由股份公司及各省(区、市)子公司代表参与组成。股份公司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党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应职权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股份公司与各省网公司实行母子公司制的管理架构,仍保持两级运营格局。
(五)管理模式
股份公司成立后,各省网公司原则成为股份公司省级子公司,为独立法人,人员等留存当地,税款缴纳按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公司对各省级子公司实行集团控股式管理,各省级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省域业务,名称相应变更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XX省(区、市)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至各省网公司股东实缴出资前,省网公司原股东用于出资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授权给股份公司行使。
(六)运营模式
股份公司实行统一运营管理,重大经营和投资行为由股份公司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协商提出建议,经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后形成议案,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股东会和董事会权限表决通过。各类业务根据性质不同,由股份公司和省(区、市)子公司分别运营管理,股份公司负责全国性业务,各省(区、市)子公司负责本地业务,在经营上既独立又统一。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传输的各类节目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监管原则,实行节目多级审核和节目导向一票否决制,根据内容性质,分别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播出机构和集成播控平台负责审核把关。
(七)公司治理
1. 股东大会由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和战略投资者组成,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各项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党委、董事会按照中央文化企业有关管理规定组成。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的人事安排由中国广电提名推荐;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3. 监事会按照中央文化企业有关管理规定组成。其中, 监事会主席根据财政部委托由中国广电提名推荐。
4. 中国广电提名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其他董事、监事由中国广电和各省网公司按照中央文化企业有关管理规定提名。
四、股份公司设立主要工作事项
(一)确定股份公司总股本
股份公司总股本,原则上参考2019年6月30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净资产规模、股份公司未来发展的股本要求进行预设。
(二)确定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中国广电以拥有的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的公司股权、已投资省网公司股权、其他有关股权资产及现金等出资,按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出资额。
2.非上市省网公司参加整合,以相关股东持有或合计持有的省网公司51%的股权出资,并根据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出资额,占有相应持股比例。
3.已上市网络公司参加整合,根据各上市网络公司实际情况,以现金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资,出资额为所持股份的价值,其定价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已上市网络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以股权出资的程序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4.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出资,除引入国有大型企业外,股份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还将引入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根据具体持股比例确定出资额。
(三)解决好网络整合有关问题
1.确定整合范围。各省网公司或单位,统一纳入整合组建序列,如个别省网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参与共同组建,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在“十三五”末进入股份公司。
2.完成“一省一网”整合。股份公司组建后,按照“一省一网”的形式,各省(区、市)只保留一个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其中,个别省(区、市)尚有地市县等网络未整合的,待发起组建后,由股份公司省级子公司作为继续整合的主体,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省内整合工作。
3.深化省网公司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各省网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履行独立法人主体责任,借助"全国一网”整合发展,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争取支持。在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各省网公司推动解决好在“一省一网”整合发展中的遗留问题。总的处理原则是股东出资不实、资产瑕疵、股东占款、保底分 红、人员事业身份、整合不彻底等遗留问题仍由当地解决。在整合过程中,各方要强化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整合、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一省一策研究预案,防范突发事件,确保用户权益和播出安全,确保整合工作稳妥进行。
(四)审计和资产评估
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对各省网公司的审计、评估,对非有线电视网络产业链相关资产进行适当剥离。由中国广电统一负责选聘尽调、审计、评估机构,按照统一的评估标准和基准日,在统一部署下,统一节点完成。评估结果由资产方按所属地报当地主管部门完成相关批准及备案程序,具体评估方案另行安排。
(五)股份公司的登记注册
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相关股东和战略投资者按照各自的出资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后,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聘任管理人员,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省(区、市)要参照领导小组构成,设立省级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和工作机制,积极协同推动完成全国及省(区、市)内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 指导解决好“一省一网”整合发展中的遗留问题。股份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股份公司筹备组实施,筹备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设组长一名,由中国广电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中国广电要切实负起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主体责任。
(二)筹备组主要职责
筹备组主要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和有关行政申请文件、商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就公司设立事宜向政府部门申报批准;组织评估、律师、会计等中介机构招标并开展相关工作,完成股份公司注册登记;与各发起人联络沟通,并保证所涉信息安全;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联系股东,记录整理各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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