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广播电视是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现代传播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重要手段和渠道。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卫星应用工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编制了《广播电视卫星应用总体规划(2018-2022年)》,并于近日印发各相关单位。
《广播电视卫星应用总体规划(2018-2022年)》涵盖了卫星资源规划、卫星频率规划和地面系统规划,着力解决当前卫星广播电视在系统资源、技术支撑、业务服务及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存量卫星资源配置,扩大增量卫星资源供给,提升卫星传输的业务承载能力、资源利用效率和安播支撑水平,丰富卫星直播的智能科技含量、增值业务种类和用户收视体验,逐步构建形成定位清晰合理、功能明确完备、布局科学均衡、安全保障有力、资源储备充分、支撑未来发展的广播电视卫星系统格局。
具体到2022年:
●资源方面,共有5颗传输卫星提供C频段3582MHz和Ku频段810MHz带宽容量,2颗直播卫星提供1728MHz带宽容量,卫星地面系统资源更加均衡、充裕,L、C、Ku、Ka、Q、V等多频段卫星广播频率资源储备更加充分,资源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卫星频率轨位资源的申报协调、国内国际卫星业务规则制修订、业务兼容分析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国卫星广播电视资源的权益和地位得到有效巩固。
●技术方面,全面启动卫星传输向效率更高的新一代传输技术标准升级,基本完成卫星直播向业务支撑能力更强、安全防护措施更完备的新一代技术体系过渡,推动卫星直播系统向Ka频段延伸,探索Q、V频段卫星广播业务应用,卫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业务方面,传输卫星广播节目品质进一步提高,电视节目基本实现全高清化,对于已实现高标清同播的电视频道,逐步关闭其标清电视信号,4K超高清电视频道达到20套传输能力,8K超高清电视卫星传输试验得到开展;直播卫星兼有高清、标清电视节目,4K超高清、推送点播、增值付费、移动接收、双向交互、智能融合等新业务得到开发试验和应用推广。
●安全方面,全面形成中央和省级卫视频道等重要节目在多星之间、多站之间、星网之间的传输保障机制和应急备份格局,央地之间、省区之间的节目异地代播机制更加完备,卫星监测监管和指挥调度体系更加健全,卫星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卫星广播电视接收信号受地面业务或其他业务的同邻频干扰得到有效避免,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广播电视卫星应用总体规划(2018-2022年)》旨在规范引导我国卫星广播电视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卫星广播电视系统资源布局,进一步提升卫星广播电视的综合技术水平、业务承载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从而推动卫星广播电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卫星视听服务的新需要,实现卫星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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